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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

发布时间:2025-05-22 22:28:49 | 浏览次数:7

一、年度最高支付限额

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。

二、起付线

起付线标准按照不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:

一级医疗机构300元;

二级医疗机构450元;

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。

统筹区域外省内三级医疗机构、省外非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外县级三级医疗机构为2000元。

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出院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,起付线标准减半。

三、报销比例

超过起付线标准、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,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:

一级医疗机构90%

二级医疗机构87%

三级医疗机构85%

退休人员同等级别提高2个百分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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